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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009 西儒会融,解构“法道互补西儒会融,解构“法道互补” ——典籍与行为中的文化史悖论及中国现代化之路 秦晖 绪论:“儒”与“吏” 传统的思想史研究主要关注典籍中的思想,尤其是这些典籍中思想的形而上层面。这种关注当然是有意义的。但是历史进程中真正关键性的还是“社会思想”而不是“典籍思想”。并且这里所谓的社会思想不仅是有别于精英的“民间思想”,也包括精英们通过“行为”而不是通过言论著述表达的、往往对社会实际影响更大的那些思想。这主要是指落实在制度设计与政策思维层面上的思想。心性义理之学只有落实到这一层面,才有可能对社会发生实际影响。因此思想史研究在关注典籍和形而上层面的同时,有必要从“制度化的思想”的角度考虑问题。而吏治问题正是传统中国各种思想在制度化时首先必须面对的关键问题之一。 吏治之“吏”,是中国文化中一个重要范畴。作为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可任免官僚,中国帝制时代的“吏”是其他盛行贵族制、领主制、土司制的古文明,包括中国境内的许多少数民族历史上所没有的,甚至也是帝制前的华夏上古时代没有的。《尚书?胤征》所谓“天吏逸德,烈于猛火”;《左传?成化二年》云“王使委于三吏”(杜预注:“三吏,三公也”)。这里所讲的吏只是贵族的通称。到了中央集权帝国时代,可与王权抗衡的贵族消失了。在“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体制下,天下人皆奉皇上为主、在皇权面前“人人平等”地成了奴才,于是与“臣民”一样就有了“吏民”之称。在秦汉时代,“吏民”是极常见的称呼,从正史直到出土的“吏民田家莂”之类档案文书,都显示出“吏”与“民”一样是给皇上当差的,或者用当时人的话说:吏就是“庶人之在官”①。当然同是“庶人”,一旦“在官”便有了皇上赋予的职权,至少在任期内这“权”与“利”又是结合的——这就形成了古汉语中的“权利”一词,它与后来日本人首先拿来译对西语中right之所谓权利(包括人权、公民权等等)不同,当时“权利”一词就是因权生利或以权谋私之意②。“吏”因有此种“权利”,也就不同于一般之“民”。正如《说文》解释的:“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后人注曰:“吏之治人心,主于一,故从一。”所谓主于一,就是吏虽千万,其主一人,吏是中央集权帝制之产物,由此可见。 有趣的是,与后世常以官、民相对不同,那时的“吏民”如上所述,是与“臣民”一样并称的。而当时的两个对立范畴,一是“儒、吏”相对,二是后来的“官、吏”相对。 秦汉以至魏晋,是儒吏相对的时代,那时的人们认为“文吏少道德而儒生多仁义”,“儒生文吏,俱以长吏为主人者也。儒生受长吏之禄,报长吏以道:文吏胸无仁义之学……贪爵禄,一日居位,辄欲图利以当资用”③。“执法之吏,不窥先王之典;缙绅之儒,不通律令之要。”④如果用现代语言比喻,那就是知识分子与官僚之别:前者以价值观为归宿,口称“道”、“仁义”、“先王之典”,以社会良知自命;后者以“执法”为职业,按“律令之要”以行政,从而获得“爵位”的报酬。简而言之,也可以说是儒重信仰、吏尚权位。我国中央集权帝制创建创建时期的秦朝,是公开奉行“以吏为师”并厉行“坑儒”酷法的。到了汉代,尤其是在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的地位见长而吏的地位渐衰,但直到汉魏之际,王充、王粲等人还在大力申论儒吏各有其用、“儒有所长”、“吏有所短”,可见那时儒实际上还在为与吏平起平坐而奋斗,根本谈不上什么儒尊吏卑。直到后来以儒家经典从读书人中考试选官的科举制盛行后,才出现了以儒为吏、儒吏合一的局面。 ① 《南齐书》卷十,《礼志下》:“先儒云:‘庶人在官,若府吏之属是也。’” ② 《荀子?君道》:“接之以声色、权利”;《史记》卷一0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颖川”。凡此云“权利”者,皆如《盐铁论?刺权九》所谓“因权势以求利”者也。 ③ 王充:《论衡》卷十二。 ④ 王粲:《王仲宣集》卷一,《儒吏论》。 不管是“儒的吏化”还是“吏的儒化”,总之科举制通过儒吏结合一结束了儒吏在形式上的对立,代之而起的是官、吏的对举。套用不很确切的现代术语,官、吏之分近似于政务官与事务官之别。秦汉魏晋时代无所谓官吏之分,只有“长吏”与“少吏”之别。按《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说法,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但是后世“儒的吏化”之后,由于儒家素来瞧不起吏,他们便自诩为“官”,而把非科举出身的办事人员称为吏。所谓“领持大概者,官也;办集一切者,吏也。”①官是掌权的,这时主要从科举“正途”出身。吏是办事的,这时或从民间作为一种职役征调而来,或者由官“自辟僚属”而选用,前者多为奔走执事者,如皂隶、里胥、门子、捕快,后者多为文案工作者,称为文吏或书吏。但不论职役还是文吏,地位都低于官,有的王朝甚至规定吏户入贱籍,法定地位低于一般民(农)户。然而我国传统制度的一个特点就是“县官不中现管”、狐假虎威的“奴隶”比无威可恃的“自由民”更有优势,因此胥吏的实际势力是很大的。 ① 王恽:《秋涧集》卷四六《吏解》。 “儒的吏化”使传统中央集权统治模式在“治乱循环”中创造了世界文明史上罕见的长期延续案例,但“儒”的传统仍不绝如缕,并未完全消失在“吏化”之中。进入现代化进程后,在外来文化尤其是外来制度的影响下,现代权利意识与传统责任意识固然有冲突,但面对传统强权哲学与犬儒哲学的互补,公民的权利与儒者的责任也在互动中存在着会融的需要。然而以往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大共同体本位”特质注意不够,而过分夸张了所谓“家本位”与个性解放之间的对立①。相应地,人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法道互补”特质也注意不够,而过分夸张了“西儒冲突”。西化派与新儒家似乎成了势不两立的两极,却不料“指鹿为马”的新强权与“难得糊涂”的新犬儒却在西儒冲突之外大获渔翁之利,导致西、儒两败俱伤,现代公民权利未张而传统责任伦理尽失的后果,宜乎为之反思也。 ① 参见秦晖:《从大共同体本位到公民社会——传统中国社会及其现代演进的再认识》,载《问题与主义》,长春出版社1999年版,350—402页。 中国文化——道、儒、法三位一体单纯强调道家、儒家和法家都不能体现中国文化。能真正掌握中国文化精髓的,是把三家融为一体,体现天意、规范和经验的统一。 老子是道家的创始人,也是儒家和法家的渊源。老子的“道德经”是一篇形而上学的佳作,是一篇对天、地、人的总体纲要。“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就是西方社会的上帝,伊斯兰教的真主,印度家的焚。他无形无体,不可言说,强之曰“道”。他包罗万象,贯彻于一切事物之中。他是一切秩序的原因,是社会规范的依据,是人生精神升华的途径,是国家强盛和稳定的保证。庄子的超脱性和宏观性发展了他神人合一性的境界。天不变,道也不变,关键是人要进入这种神人合一的境界。 儒家侧重于人性说,它师承于道家,相信天意,相信道是根本,在这个基础上他们才对人以及社会秩序进行破解。人心为善,因为道是善的,儒家的核心就是一个“仁”字。爱自己,爱他人,爱家庭,爱国家,以及实行这种爱的“礼”的规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他们的行动准则,“道”爱自己就是爱天下,爱万物,人也要象道一样具有大爱。忠、孝、仁、义、信,就是要这种大爱聚收到自己身上,克己、禁欲,日三省吾身,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要克服与大道背道而施的小我,在与道的交往中逐步与道的精神吻合,树立一身正气,达到自信、明察、至知,无往而不胜。 法家师承于儒家,没有一个法家不是儒家出身,但他们不停留在儒家修身养性上,他们注重于社会现实,善于总结实际斗争的经验。修身养性能提高个人的思想境界,但解决不了社会的实际事情,经验事物必须要用经验来解决,耕战是强国富民的根本保证。“仁慈”解决不了衣食问题,“道德”感化不了利益需要。富民要呼起人们的生产热情,强国要激起人们的拼死精神,法家提倡公利、公战,反对小利和私斗,把天理的崇高化解为对社会规律的认识。社会有不同的情境,人心有不同的企求,执政要应时而变,治国要符合潮流,功效是第一位的,法律是秩序的保证,权、法、术三者一样也不能少。 没有道家,儒家的行动规范显得平庸,法家的经验知识显得庸俗;没有儒家,道家的形而上学悬在空中,法家的权法术违反伦理;没有法家,道家的沉思显得繁琐,儒家的雄心显的软弱。三家合一,中国文化才趋成熟。事实证明,单纯追求道家政治,必然趋向听天由命,巫邪泛滥,清谈而无政绩;单纯追求儒家政治,必然趋向两极分化,豪强纷争,国家处在软弱无能状态;单纯追求法家政治,必然趋向人心不古,外强中干,劳而无功,政权短命并易变。三者兼而有之,唯唐朝的“贞观之治”,顺天理而明法治,重人才而善纳谏。 现代时代变了,中国文化的精神仍在,国民党偏执于儒家文化,共产党偏执于法家文化。不从道家的根源入手,就无法统摄两者的关系。儒文化是人和道的关系,是人格形成的道路。法家文化是人与人的外在关系,是社会的自然秩序。道的真理是外在的自然关系必须服从内在的伦理秩序,把自己的真体现在国家现实中。“道”的实现是国家的幸运。 道家修养之最高境界 道家修养之最高境界
![]() 修持炼养用语。人生之境界,在於自我创造。其目的,在求完成其人生,循一定轨范,求得自我正确修养,精进不已,自能达到人生修养之最高境界。养生之道,儒释道三家各有其法门,然其共同之目的,不外要人〝真实本分作人〞。教人如何完成其完美人生为要旨。故三家之学,首重人生修养,亦各有其人生修养最高境界,其中尤以道家养生最为精闢。期人人皆能由超凡入圣,再进而超圣入神,復进而超神入化,与化为体,与道合一,将人导入最高境界。其修炼阶次有五层: ? 功利境界。亦可称为凡夫境界。凡沉溺於富贵功名,与物质境界中不能超凡脱俗者,皆凡夫也。能用存养省察,正心养性,克己归仁,可由凡夫而为君子贤人。 ? 道德境界。若再能去人欲存天理,去人心存道心,可以超凡入圣,进而入於道德境界。即能解脱功利境界,物质境界之束缚,尽心尽性,立德养气以修道,使气质变化,超世独立,动心起念,不堕凡俗,保其本性灵根,全其天真,即是圣人。 ? 人神合一境界。由道德境界再进而入於神人境界。此即超於〝道德〞、〝圣人〞之境,丹道派称之为〝真人境界〞。於超凡入圣后,再自圣人修起,向上一步,而至於超圣入神,以期神化登真。此段工夫,除变化气质外,尚须变化心性,使人心合於天心,人性与天性同流,全其真我之本心本性之真。道家主张尽人皆可成圣,人人本具神性,存之养之,保之充之,炼之化之,脱其后天,返其先天,人自成神。人与神合,无人无我,无物无相,无念无意。此人神合一之境界,亦可谓之超天地境界。此境中人,尚须超思想,超知见,超信仰,超是非善恶,超寿夭生死,则神境、佛陀境、上帝境,莫不可归入此一境界中。 ? 造化境界。亦即超神入化境界,即老子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自然境界。道家修炼,在超圣入神后,尚有超神入化一步功夫。在丹家由炼精化气,炼气化神,修至出神境界后,尚须修炼神还虚,炼虚合道工夫,粉粹虚空,与化为徒,至此境界,即能变化形骸,变化万有,变化天地,无时空,无相对,无绝对,无形象,无分别,无差等,无圣亦无神,浑而无一,冥一入无,无无亦无,全无所立,至此便可人与道合,固称之为〝人道合一〞境界。夫道乃先天地生,先天地存,生天、生地、生人、生万物,弥纶宇宙,生化宇宙,运行宇宙,枢纽宇宙之绝对本体。此即道家所谓〝先天境界〞。并由於人与道合,遂產生无限生机,无限妙用,与天地同其博大,与日月同其高明,与造化同其神通,与宇宙同其悠久。生生不息,永恆不灭,不有而有,不成而成,不空而空,不化而化,无生而长生,无死而不死,宇宙乃一大化炉,天地亦一大化境,无时不化,无时不生,无地不生,修我之生化,以应宇宙天地之生化本宇宙天地之生化,以养我之生化。则宇宙天地生生不息,而我亦自生生不息矣﹔宇宙天地不灭,而我亦自不灭矣。我与宇宙天地化而为一故也。在此境界中人,亦可称为宇宙境界中人。 ? 宇宙境界。尤有进者,道家欲上入於宇宙境界,必先由忘我境界中,进而至於无我境界。物我同冥,而我与物合。此即入於物我合一,万物同体之境。在此境中,浑浑沌沌,不识不知,全祗是一气流行之一团气天,亦无从分别,何者为物?何者为我?在一团气天中,时至神知,忽尔轰然一声,透体通明,天地生光,六神和合,四大皆空,而我与天合,我与神通,我与宇宙精神共往来矣。此即为〝天人合一〞境界及神人交通之〝神人合一〞境界。以上之〝宇宙境界〞。在此境界中,理无其理,气无其,理气俱泯,纯是一团性天。性光普照,歷歷在目,前知后知,了然一切。亦无从契得何者为天?何者为人?何者为我?何者为神?天无其天,人无其人,我无其我,神无其神,境无其境,界无其界。且一寿夭,同生死,生无其生,则自生无其死,杜其死机,则纯是一片化机与一片生机。化化不已,生生不已,则自能长生不死矣。长生不死者,非形体不死也,其神不死,其化机与生机不死也。天地之大德曰生,神人之大德曰化,天地生生不息,其生也出於无极,而入於无极﹔神人化化不已,其化亦出於无极,而入於无极。此即道家人生修养之最高境界。 中国人不可不知道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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